招标文件发售宜持续多长时间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但就招标文件发售的期限,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各地在招标公告或采购信息公告中都会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作出明确要求,但做法不一,各有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