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深夜,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此外,上交所还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就发行上市审核环节中的一些重点问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形式做出解答。
《上市推荐指引》共十二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这些条款中,最核心的内容在于,规定保荐机构应优先推荐三类企业,并划定了应重点推荐的企业领域,分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领域。
根据科创板定位要求,优先推荐下列三类企业:
(一)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二)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
(三)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保荐机构在优先推荐规定企业的同时,也可以按照要求,推荐其他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
同时,对于企业是否具备科技创新能力,也有了相应的评判标准,保荐机构可通过六个“是否”把握科技创新企业的运行特点,充分评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第一,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是否权属清晰、是否国内或国际领先、是否成熟或者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
第二,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管理情况、研发人员数量、研发团队构成及核心研发人员背景情况、研发投入情况、研发设备情况、技术储备情况;
第三,是否拥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及新药批件情况,独立或牵头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情况,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及行业权威奖项情况;
第四,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包括但不限于所处行业市场空间和技术壁垒情况,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术优势及可持续性情况,核心经营团队和技术团队竞争力情况;
第五,是否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是否形成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成长性,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应用情况、市场拓展情况、主要客户构成情况、营业收入规模及增长情况、产品或服务盈利情况;
第六,是否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否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是否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月1日,科创板主要制度规则落地,标志着科创板开闸,注册制IPO申请受理即将启动。目前,券商投行正抓紧推进正式申报前准备工作,有机构预计月内会有企业申报,6个月内将有首批企业上市。
3月2日凌晨,证监会又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规则,投资科创板需要50万门槛和2年交易经验。上交所表示,从数据测算看,现有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约300万人,加上机构投资者,交易占比超过70%,总体上看,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