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谈标书定价
时间:2014-07-29 18:36:4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邓群妮
招标文件的作价标准,一段时间以来,引起了采购各方的争论不休,尤其是供应商对此颇有微词。笔者走访了一些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士,他们对招标文件的作价作了他们的诠释。
北京一招标公司负责人说,标书是商品,应该卖到一定的价钱。究其原因?该负责人解释道,首先,标书的制作要花费一定的成本,包括劳务、技术服务、制作、打印等,是要消耗一定劳动量的,我们发售标书,提供招标信息,供应商通过购买标书获得知情权,可见标书卖到一定的价钱也是合情合理的。
其次,招标文件涉及到知识产权,它是一种技术文件。标书的制作,知识技术含金量较高,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制作的,对于这种特殊的劳务,其回报也相应地高于一般的劳务,由此论之,标书的价格不仅仅只限于印刷打印的费用,要看到,我们卖出的不只是一本书几页纸,而卖的是投标权,自然这种价格也应是不菲的,供应商应给予理解。
再次,假若招标文件卖得过低,一些供应商都来凑热闹,其中不乏与政府采购关系不大的供应商,或者是资历信誉不高的供应商,这样势必增加政府采购机构的投标成本。
湖北一代理机构周先生坦言,标书的售价应该合理,不能卖得太高。任何一种物品都存在成本的耗费,标书的印刷成本自不必说,人工付出的成本也是很大的,我们要请行业专家,查阅资料,知识汇总,标书的制作比较烦琐。例如,我们在制作电子设备标书的时候,除了涉及电子行业标准以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国家标准、部件标准、环保标准等,这样,我们还要请其他行业的专家参与制作,这无疑又增加了成本。
再说,标书的售价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招投标的正常运行,价钱如果卖得太高,会增加供应商的成本,可能会使一些供应商望而却步。
在笔者问及标书是否是商品及作价的依据时,周先生说,判断一个物品是不是商品,要看它是否凝聚了劳动力和用于交换。从供应商的角度看,看他是否获得了使用价值,一般来说,供应商购买标书,可以在文件里面获取技术信息,或许对自己的产品具有指导作用。应该说,标书是商品,卖到一定的价钱也是应该的。
但是,标书作价应该是有其依据的。我们是按照标的额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三来作价的,通常,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标书价格稍高些,200万元以下的价格要低点。不同行业产品的标书作价依据也是不尽相同的,目前药品的采购标书技术含金量相对较低,产品涉及的是公益事业,一般只能定价15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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