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代”下的房地产:九成房企试水微信营销
时间:2014-08-01 19:57:25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王宝泓
自2014年以来,地产大佬牵手互联网的报道常见报端,房地产进入电商时代是否能将低迷的楼市拯救出来?有调查发现,目前虽然已有房企触“电”,但多是噱头大过实际。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济南约九成房企开展微信营销,也有房企更加重视与网络媒体合作甚至推销,而真正通过网络卖房的几乎没有。
自2014年以来,从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在亚布力论坛上高调畅谈“房地产正被互联网颠覆”,到万科总裁郁亮带着公司高层接连造访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擘,高调宣称要学习电商思维,地产大佬对于互联网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房地产进入电商时代是否能将低迷的楼市拯救出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虽然已有房企触“电”,但多是噱头大过实际。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济南约九成房企开展微信营销,也有房企更加重视与网络媒体合作甚至推销,而真正通过网络卖房的几乎没有。
九成房企试水微信营销
“扫一扫”便可知最新的房企消息和优惠活动。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在各自的营销模式中加入了“微信”这一元素,二维码无处不在,有的甚至在售楼处设置二维码扫码活动,不管买不买房子,先扫一扫加关注,便可获得一个纪念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济南的房企中超过九成开始渗入“微信营销”。
事实上,随着在消费者中广泛应用,微信也在慢慢渗透到各个行业,当然房企也不甘落后。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从济南的各大房企来看,多以其项目名称为名字开通微信,内容包括“查看最新报价、获取开盘通知、享受打折优惠、实现买房答疑”,是多数房产楼盘微信为用户提供全方位购房服务的一种便捷方式。有些房企微信将优惠活动、有奖活动、礼品派送等第一时间奉上。更有的专门跟消费者互动,介绍当地吃喝玩乐、美食、运动等。
据了解,不到两年,注册用户超2亿,覆盖70%以上智能手机用户,微信已占据移动互联网制高点。对于这块大蛋糕,各行业都想分一杯羹,目前微信已广泛深入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房企转战微信营销,也正说明了房地产行业正向电子商务看齐。
房企试水房地产电子商务
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房地产营销岂能故步自封?把房子卖到网上,是一种革命性的创新。三年前,就已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
早在2011年,SOHO中国与新浪乐居、易居中国、世联地产“网上销售及代理战略合作仪式”在银河SOHO样板间举行,此次合作标志着SOHO中国携手新浪乐居正式深度试水房地产电子商务。
开发商与电商平台合作在国内首次推出网上售房,启动了房产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至今已三年,作为新兴房产交易渠道,网络售房受到了越来越多开发商的青睐。
与传统明摆着降价会引起冲突不一样,参与电商是一种潮流。一名不愿具名的项目经理告诉记者,开发商试水电商的深层次目的是“让项目合理降价”,通过团购、拍卖等特殊营销渠道,提供较大幅度的优惠吸引人气,一般不易引来旧业主的不满。
当然,由于不够成熟,网络购房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产电商的服务时,首先需要审查房地产公司和房产项目是否“五证”俱全。同时,消费者需注意是否获得宣传中许诺的优惠,在购买网站服务前先直接询问房产项目一方,是否可以直接享受同样的优惠。
房企电商能否成为行业趋势
对于房企电商的前景,业内人士持有不同观点。“买房最主要的三个环节,看房、签合同、备案,都不能通过电商解决。”一名多年从事房产商的人士称,实现网络营销,必须要买卖双方都足够多,而且多基于线下的充分了解。短期内房产电商仅仅作为开发商营销手段之一,难成气候。
目前在网购方面的法律还处于空白的阶段,电子商务发展急需法律保障,应尽快建立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规范电商在营销过程中出现的新法律问题、法律关系等,令部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法可依。
也有人认为网络购房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实现不好评估。就像前几年没有人觉得网购会这么火,但是这几年网络发展超出意料。从长远看,电商是营销的重要渠道,但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商,还有待电商的创新与突破。
专业人士认为,无电商不营销,已经成为目前房地产行业的主流思想。房产电商正在改变房地产行业的传统营销模式。电商对市场带来的好处,就像当初电商给其他行业带来的那样,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房地产电子商务前景分析
房地产企业交易透明度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大大增加,有效地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信用危机。直接与房地产代理商、物业管理公司、求购求租客户联系以全面了解房地产需求动态。避免卖点和优势概念信息流失,提升客户对楼盘的认同率。通过企业网页的广告和便捷、高效的服务提高企业的品牌和知名度,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信誉度。
交易购房者成本降低: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顾客能便捷地与开发商、投资业主进行信息沟通,从而更好地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房产信息的透明化,使得企业对消费者的服务更加专业化和人性化,大大减少了欺诈现象;通过网络的平台,顾客卖房、购房、租房的效率得到大幅提高,交易成本大大降低。总之,有了电子商务在房地产业中的运用,消费者在物业消费方面的权益得以更大地保护。
更适合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更加容易与重要的顾客建立有特定价值倾向的关系,创造顾客满意度。改变了原来只有售楼处、媒体广告和专职人员促销三部分组成的营销模式,同时为制定比较完善的营销方案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面对主流媒体上产品广告的高知晓度、低选择度使得宣传效果很难达到预期目的的状况,选择精确的专业媒体尤其是专业网站来发布信息,优势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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