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项目管理与施工中,德国有规范且便于操作的管理办法。尤其在项目招投标中,有一套既利于项目实施,又能预防出现腐败的严格措施,使每个建设项目在确保质量不出问题的前提下,顺利实施。
慕尼黑城市建设规划局有关人员介绍了在建设项目中如何预防腐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署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慕尼黑市市长办公室有3名专职反腐专员,在11个政府部门里,设有只向市长负责的反腐败官员,监督协调各部门反腐败工作。规划局作为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管理、采购及旧房维修改造、道路、学校、污水站等的建设。政府每年预算7.5亿欧元资金,其中多数用于道路、隧道、污水处理项目。
德国在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署中,非常注重过程和内容的透明,把握三条原则:
第一、自愿申请原则。如一所小学楼顶需换瓦片,小学校长不能自找施工方完成,由规划局将换瓦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投标过程中,允许各地施工单位投标。如果施工单位对换瓦片项目感兴趣,便可得到规划局印发的项目详细说明书。施工单位通过阅读说明书,可以知道项目详细情况,包括质量要求、施工进度、造价等。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投标者可在项目说明书上标出各自的投标价格等情况,密封后寄给规划局。
第二、当面公开价格原则。在公开招标的那天,当面拆开各公司寄来的投标说明书,并与规划局标出的价格对比。一般情况下,哪个公司的报价低,哪个公司就中标。一个建设项目不允许只有一个公司从头到尾承建,如学校维修项目包括换瓦片,门窗、墙壁粉刷等分项,招标时分成不同的小项目进行,中标后,各干各的。这样做一方面可有效预防腐败,另一方面让专业性更强的小公司也能参与施工。一般情况下,谁的价格低,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谁就能获得标书。招标单位会对所有投标公司的情况、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考虑。
第三、一旦公开报价,不允许各公司对原报价进行价格调整。对单个项目的质量内涵与技术、建材方面的要求,规划局委托建筑事务所进行,会在标书上标出,也会列出许多建材公司的名单,但不暗示施工单位采购哪家建材。这三条重要原则,德国大小不等的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都自觉遵守。
除此之外,规划局还要求所有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施工公司都应遵守各自的义务。如在参与学校瓦片维修中,允许通过公司的正常渠道表明施工方意见,而不允许以匿名形式或私下给某个人表明施工方意见。如果报价最低的公司没有得到标书,有权投诉招标单位。
对较大建设项目还遵循以下规定:如要建一座学校,有不同的施工公司,有不同的合同,所有参与学校建设的施工单位非常清楚各自负责什么项目。工程开工前10-15天,公布所有参与学校施工的公司名单。施工公司如对哪个项目的招投标有意见,可向上级政府投诉,也可上告法院。只要出现一个施工公司上告,整个工程只能暂缓开工,等法院判决后再开工,这样会延长工期,这种情况是各方都不愿看到的。因此,规划局尽可能把每个单项合同做得一丝不苟、细致到位,防止出现问题。对公共建设大型项目,因有联邦政府投入的资金,如发现招投标有问题,要追回投入资金。
招标书的制定,是堵塞漏洞的关键。招标书的制定过程,由州政府监督,一个建设项目,至少3家以上公司投标,5万欧元以上的项目,最多时有80多家公司共同参与施工,为此专门成立协调小组以协调众多施工公司。招投标中偶尔也会出现价格最低的公司并不一定能中标。这是因为,一旦出现畸低的投标价格,规划局要求投标公司解释理由,如果没有合理理由,会被列入黑名单。因为大家心里彼此都有底,那个工程应投资多少是清楚的。如果出的价太低,明显会有问题。
在招投标中,如发现有公司串标,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会在各州、全国甚至整个欧盟公布。对于转包问题,如果是德国境内公司,自己必须完成60%的项目任务,其余40%可包给其他公司完成,但必须保证质量;对来自欧盟的公司规划局虽无权阻止,但有权监督他们,使之按要求进行施工,完成项目。德国有关招投标的法规足有一本书之多,而德国政府官员干预招投标的现象却很少。正是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