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天然资源(包括矿物资源、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等)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是工艺生产丢弃之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资源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因而是每个化学工作者的责任。
资源的综合利用(compIex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资源综合利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天然资源(包括矿物资源、植物资源和动物资源等)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是工艺生产丢弃之三废(废气、废液、废渣)。自然界的物质很少是纯净的单一体,有的是混合物,有的是化合物。在加工这些原料时,除了产生主产品以外,还需将副产品、下脚料等转化为有用之物。工业生产丢弃之三废、不合格产品以及使用之后废旧产品等也需再转化为有用之物。我们认为无不可利用之物质,只有还未被认识可利用的物质。
(1)再生水。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的有关规定;
(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胶粉应当符合GB/T19208→2008规定的性能指标;
(3)翻新轮胎。翻新轮胎应当符合GB7037→2007、GB14646→2007或者HG/T3979→2007规定的性能指标,并且翻新轮胎的胎体100%来自废旧轮胎;
(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