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
时间:2014-06-29 15:08:46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作者:李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能否成功实现转型升级的发展目标,既取决于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市场环境的诸多制约因素,尤其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取得政府、行业的共识和支持。
招标代理机构能否成功实现转型升级的发展目标,既取决于自身的努力,也取决于市场环境的诸多制约因素,尤其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取得政府、行业的共识和支持。
社会应客观评价招标代理的功能作用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单位的授权委托提供相关价值服务,通过依法代理招标采购,选择一个满意、可靠的交易对象、适配标的及其科学、可行的技术、经济、合同实施方案;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坚决抵制违法交易行为,并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投标中暴露的许多无序现象与招标人、投标人的治理结构以及行政监督体制,甚至招标投标制度以外的体制机制直接有关,不应全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更不应由此否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功能作用。
完善资格管理 健全行业自律机制
为了促进招标代理机构跨行业、跨领域的适度竞争,降低招标代理资格申请和维护成本,应当推动各类招标代理资格共性认定标准的互认统一,并提倡按照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业绩和信誉等要素,分类评价和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市场信息充分公开共享体系,在接受社会公众有效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自律的科学、动态、有效的评价及其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以优胜劣汰规则促进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资源优化重组、依法守信、规范代理、不断提高服务竞争能力。
坚持择优选择 拆除市场保护壁垒
招标单位可以依法直接委托或通过招标选择符合招标项目专业特点需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部分地方统一规定采用随机抽取或其他限制性办法选择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回避了不当干预,但是却违背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造成了招标代理机构优劣不分、专业不分、强弱不分的更大不公平、不科学以及不可持续性。
同时,部分地方政府要求外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当地注册登记分公司才能承接当地业务的现象十分突出,这是政府与企业行为边界不清、税收制度不完善、区域经济不平衡和考核不科学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地方保护、部门排斥的又一个典型反映。
大力推动招标采购信息化建设
利用信息技术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建立招标投标信息一体化共享体系是利用社会公众力量遏制、消除招标投标市场中封闭保护、弄虚作假等违法失信行为的一条现实路径,并可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采购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依法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以及市场主体行为,有效区分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核心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
技术管理标准是一个行业成熟、规范和竞争力的标志,是行业价值理念和行业文化的载体,一般由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共同构成。招标投标活动是法律政策和技术经济的综合体,因此,单纯依赖法律法规无法有效调整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必须通过技术管理标准将法律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指导和规范实践,并适时调整现实状况和理想目标的平衡点。同时,技术管理标准也相当于为选择、控制市场主体的准入资格补充了一个有效从业评估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推广招标投标分专业、分环节的标准文本和操作规程,包括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工作规程以及能力、信誉评价标准,可以有效评估和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为,有效区分和提升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能力水平,有利于稳定和固化招标采购专业服务的市场定位,促进招标采购单位内部和外部其他专业服务与招标采购专业服务的相互对接和融合,由此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及其招标采购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集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