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吨位种类
排水量吨位
排水量吨位是指船体在水中所排出水的吨数,也就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位。
载重量吨位
载重吨为船舶的重量单位,分为总载重量和净载重量。
总载重量又称积载能力,是指船舶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重量,即船舶满载排水量与空船排水量之差。它包括所载货物重量以及船舶航行期间需要储备的各种物资的重量。
注册吨位
注册吨位为船舶的容积单位,是各海运国家为船舶注册规定的一种以吨为计算和丈量的单位。以100立方英尺或者2.83立方米为一注册吨。注册吨分注册总吨和注册净吨两种。
注册总吨又称总吨,是指船上甲板以下的舱位与甲板之上有固定覆盖物的舱面建筑和甲板层的总容积,以100立方英尺或2.83立方米去除所得的商数。
证书
1、对依据公约规定核定了净吨位和总吨位的船舶应签发“国际吨位证书”(1969)。该证书由主管机关或由其正式授权的任何豢犬或组织签发,还可委托另一缔约国政府签发。在任何情况下,主管机关对其签发和授权签发的证书负全部责任。对于悬挂非缔约国国旗的船舶,不签发该证书。
2、际吨位证书长期有效;但:
(1)当船舶布置、容积乘客定额总数、载重线等发生变动,致使净吨位和总吨位必须增加时,证书失效,并由主管机关注销;
(2)船舶改悬另一国家的国旗时,该证书失效;
(3)当船舶改悬另一缔约国国旗时,原证书可继续有效3个月,或有效至主管机关发给另一国际吨位证书代替原证书为止,二者以较早者为准。
吨位相关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