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行业10大规范标准
时间:2014-12-09 18:58:34
作者:明源云采购综合整理
门窗行业标准也是不断完善,顺应市场发展很多门窗行业标准都有调整。作为门窗供应商,了解门窗行业政策与标准非常重要。
一、住建部《建筑用钢木室内门》国家行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JG/T 392-2012《建筑用钢木室内门》标准,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由全国工商联装饰业商会钢木门专业委员会牵头,由龙树门业、金凯德门业等行业内十几家领先企业及业内专家,历时两年多时间,多次修订和征求意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认可。此次标准的发布,意味着中国的几千家钢木门企业将有标准可依,用户也可以根据标准选择更好的产品。对整个钢木门行业是一个大的提升。
二、建筑用塑料门窗标准
《建筑用塑料门》、《建筑用塑料窗》两项标准是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委员会主编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和主管。其中《建筑用塑料门》标准号为GB/T28886-2012,《建筑用塑料窗》标准号为GB/T28887-2012,两项标准的首次发布日期均为2012年11月5日,实施日期为2013年6月1日。
三、防火门监控器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技术委员(SAC/TC113/SC6)会归口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防火门监控器》于2013年7月1日实施,标准编号为GB29364-2012.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规定了防火门监控器、防火门电磁释放器、防火门门磁开关、常闭防火门电动闭门器的基本功能,以及防火门监控器的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和电源功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利于防火门监控器的设计、生产、使用和质量监督。
四、中国消费者协会《T型门消费指南》
2013年8月1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编印的《T型门消费指南》正式对外发布。《T型门消费指南》是消协系统为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而发布的《消费教育系列指导手册》之一,本项工作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的大力支持。本次《T型门消费指南》由中国消协委托吉林森工霍尔茨编写。
五、室内木质门
2013年8月1日,国家林业局的《室内木质门》行业标准开始实施。新标准规定,实木门可不用同一树种。很多消费者在选择室内门时,几乎都曾被各种各样的叫法搞得晕晕乎乎,也分不清“实木门”、“复合门”的区别。而本次由国家林业局出台的《室内木质门》的行业标准,则详细地阐明了“实木门”、“木质复合门”以及“实木复合门”三大门种类间的区别与联系。
六、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
国内首部家居家装行业贸易标准《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本次新规的一大亮点,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而业主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这条规定引起包括木门等家居建材业人士的极大关注。但是经调查发现,大部分的消费者对这个规范的实施却是一无所知。木门十大品牌企业的业内人士认为:如今新出台的《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的要求,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诉诸法庭将不再漫长。
七、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
2013年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国土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拟在今明两年相继推出两万套和五万套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的发布无疑对正在行业低谷中苦苦寻求出路的木门企业来说是一个福音。相对于投资性购房,由刚需拉动的这部分市场空置率更低,对装修需求也更为迫切,在现在市场形势之下,这部分市场对木门十大品牌企业和中小木门企业来说更是具有难以抵御的诱惑力。
八、木门窗
《木门窗》GB/T 29498-2013国家标准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48)归口,已于2013年5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并于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作为我国木门窗行业首个专业性细分的国家标准,《木门窗》针对的主要是工业化生产、在现代建筑上使用的木门窗产品。标准从木门窗的产品分类、名词术语到产品的检验、运输、贮存提出了一系列要求,还针对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需求、使用需求提出了要求。
九、绿色板材采购规范
2013年12月1日,商务部正式实施《绿色板材采购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规范》中,明确将绿色板材划分为G1级、G2级和G3级,其中G1级为最高级别,为无醛胶生产的板材,称之为无醛级;G2级是目前国际上最高的环保级别,称之为安醛级;G3级为绿色板材的最低级别。G1的甲醛释放量很低,接近于自然状态的木材,G2的甲醛释放量≤0.3mg/L,G3的甲醛释放量≤0.5mg/L.据悉,这是国内首部对绿色板材进行规范的标准,也是我国首部向国际标准看齐的绿色板材标准。
十、天津修订节能门窗技术标准
天津市建交委新修订的《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3)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增加了有关门窗安全性的多项强制性条文,来保障居民的安全。据了解,在新修订的标准中,要求在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单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玻璃;距离可踏面净高900毫米以下的落地窗;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度的倾斜窗,包括天窗等在内的顶棚;七层和七层以上的外开窗;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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