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2月1日,前身为广东省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全院共有人员800多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5%,硕士以上学历占30%,现有法学博士48人。
法院简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2月1日,前身为广东省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全院共有人员800多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5%,硕士以上学历占30%,现有法学博士48人。
机构设置
广东高院设政治部、执行局和以下2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机关干部处、地方干部处、教育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处。另设1个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总队;2个事业单位:广东法官(培训)学院、综合保障中心。
现任领导
院长:龚稼立
法院建设
2008年以来,广东法院积极探索了一条从“争当”到“当好”法院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新路子,在公正司法、改革创新等方面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全省法院将公正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以司法办案为第一要务。2010年以来,广东各级法院受理和办结案件总数均保持在100万件以上,案件量占全国近1/10,收案、结案位居全国第一;全省法院以1/20的人力,办理了全国近1/10的案件,法官年人均结案数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一倍。涉诉信访工作领先全国,被最高法院评价为“案件大省、信访小省”。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和茂名紫金矿业民事索赔系列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反垄断纠纷案,入选“2013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热点案件”。 2013年以来,承接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知识产权法院等方面进行了积极试点;探索深圳前海、珠海横琴审判机构建设,力争打造成全国综合改革示范法院。
所获荣誉
2011年以来,省法院机关各部门共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集体二等功5次,集体三等功6次;个人一等功18名,个人二等功38名,个人三等功116名,陈光昶同志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法官、“2013十大法治人物”;闵睿同志被评为广东省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3名同志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地理位置